2015广西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及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范围
招聘范围为全区各市、县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应获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2015年应届毕业生等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或学历证书,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录用资格。具体事宜可咨询相关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
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对应聘乡镇及以下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专业对口,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可免笔试。如确有需要,可由招聘单位商主管部门增设筛选程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上传本人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应聘信息准确性负责。有关《考试大纲与说明》等可在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报名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 4月12日24:00。报名入口
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由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在网上审查,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审查要求见各市招聘公告。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得再修改个人资料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3月30日8:00 4月15日24:00。
交费。报考费通过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统一支付。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的规定标准收费:考试费每科每人50元,不收取报名费。已交考试费的应聘人员,可于考前一周按准考证所示考点到该考点主管部门领取收费收据。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应于4月19日24:00前完成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处理。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报名缴费成功,但因所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将于2015年4月21日24:00前通知应聘人员重新申报应聘岗位。应聘人员可于4月22日8:00 24: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聘单位于4月23日12:00前完成资格审查。对未按时改报其它岗位或改报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通过原缴费帐户统一退费。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应聘人员缴费报名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 2015年5月4日8:00 6月30日24: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五、考试
笔试。
1.笔试日期:2015年5月9日。
2.笔试安排:
上午 9:00-11:00 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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