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45人公告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福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设有福州教育研究院,学校以全日制高等专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基础教育师资培训和教科研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成人学历和非学历教育。学校下设附属实验小学和附属实验幼儿园。因事业发展需要,拟招聘引进高校教职人员26名、教研员7名、附属实验小学和幼儿园教职人员12名。
学校坚持把人才作为兴校之本,诚邀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加盟,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办法》、《福州市创业创新人才住房保障办法》和《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认定并享受市政府及我校给予的最高达130万人才引进配套津补贴、生活津贴、出版学术著作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资助等待遇。
一、招聘岗位基本情况
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1.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详见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
2.应聘人员应具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满18周岁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良好的品行
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4.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 工作经历 。
5.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6.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为 全日制普通院校 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资历和年龄截止日期
资历和年龄的截止日期为3月28日。2017届毕业生的资历截止日期可放宽至2017年8月1日。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8日8:00 - 2017年4月5日24:00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网上缴交报名费80元/岗位,并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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