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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省海宁市教育局诚聘高中优秀教师10人公告

来源: 2018-06-28 11:36

 一、引进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中各学科优秀教师10名。

二、引进学校

海宁市教育局所属5所公办普通高中:海宁市高级中学、海宁市第一中学、海宁中学、海宁市南苑中学、海宁市紫微高级中学

三、引进条件

有高尚的教育情怀和职业操守;有深厚的专业功底、出色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科研能力,在专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有较强的课程开发能力和团队领军意识;具有中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在35 周岁以下,高级职称在45 周岁以下,高端人才和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体对象如下:

1.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2.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及学科带头人。

3.辅导学生获高中五大学科省赛区一等奖及以上的优秀教练。

四、引进政策和待遇

1.有事业编制身份的在编教师,经考核录用后,按国家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享受海宁当地在职在编教师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正常工资年收入中级职称不低于18万元,高级职称不低于22万元。非在编教师,采用"一事一议"方法确定待遇。

2.人才引进待遇。

(1)安居政策。根据人才分层分类情况给予多渠道住房保障。对顶尖人才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对正式引进的人才在我市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在购房价款50%的限额内,按上一年度全市商品住宅(公寓房)交易综合平均价,分别给予10㎡-120㎡、的等价金额补贴;或分别给予为期3年每年1-10万元的租房补贴,期满后可视情延长补贴期限至多至10年。

(2)名优教师年度奖励。按名优层次每年奖励12000元--30000元,实行动态管理。

(3)职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不受(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限制,按其具有的技术职称予以聘任。

五、应聘办法及程序

1.应聘者请将身份证、个人简历(含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各种高层次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科研成果目录及代表性成果复印件等以电子材料方式打包,在2018年7月15日前,以"应聘海宁高中教师+姓名"为名,发送至 2040698018@qq.com,联系人:孙教师 联系电话:0573-87215860 。经初审合格后,在相关高中学校组织考核时再递交原件。

2.考核:相关高中学校通过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和材料审核、面谈、考核、考察等方式确定初步招聘人选。

3.办理引进手续: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双方签订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不少于3年,在聘用期内,引进人才不得申请离职,如必须离职,按《聘用合同书》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原标题:浙江省海宁市教育局诚聘高中优秀教师启事

海宁市教育局

2018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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