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耒阳师范学校招聘10名教师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面向社会招聘教师10名,其中优秀教师岗位1名,毕业生岗位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计划数如下:(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应往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在编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和县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师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3.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其他资格条件。
4. 各岗位报考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毕业证。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毕业证及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5.优秀教师岗位报考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才能报考:
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特级教师;高级职称教师;市级以上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市级以上教学名师;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指导中职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能比赛(含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创业规划大赛)获一等奖或二等奖。(上述条件中赛事须为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共同主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6.在各级公开招聘或直接引进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招聘(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9.普通全日制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10.有其他不能胜任报考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网站、衡阳教育信息网、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等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地点: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湖南省耒阳市神农路86号)办公室304室
报名联系人:周开军、王文慧
报名联系电话:13974797139、13974766494、0734-4332886
委托他人报名者,被委托者代报名时必须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2.报名时间:2018年7月13日-7月15日。
3.报名程序:现场报名时需填写《湖南省耒阳师范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接受资格初审等。
4.资格初审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及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或普通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或2021年7月31日前获得高中或中职层次以上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相关荣誉(奖励)证书等。
5.各岗位聘用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优秀教师岗位报考人员只要资格初审合格,即可开考。
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出生年月日原则上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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