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汕头市澄海区招聘新教师130人公告
一、招聘名额、岗位和学校
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130名,其中小学教师116名(语文30名、数学30名、英语25名、信息技术15名、体育16名)、幼儿园教师10名(机关幼儿园8名、教工幼儿园2名)、启智学校教师4名,具体岗位见《澄海区2018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16至2018年汕头市生源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16至2018年澄海区生源或澄海区户口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体育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体育专业毕业生;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幼师专业(学前教育)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具体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2018年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参加招聘毕业生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执业)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的,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存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聘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招聘过程和招聘结果同时在澄海区人民政府网、澄海人力资源网上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择优聘用原则。笔试和面试分开进行,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并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统一招聘,统一安排原则。
由区教育局统一接受报名、统一聘用,报考同一岗位的拟聘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先后选择聘用学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大学生村官” 优先聘用;其他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前,如笔试成绩再相同则抽签决定人选)。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事业单位相关的管理制度。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学校报到上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
详见《2018年澄海区公开招聘新教师岗位表》(附件1),专业代码请查阅《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
(二)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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