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汕头市教育局属下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招聘8人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和《关于2018年汕头市公办中小学校公开招聘新教师有关工作的通知》(汕市教〔2018〕62号)等文件的要求,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因扩大招生规模和教学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师8名。
一、单位情况简介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是2015年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管理的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坐落在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校园占地66亩,建筑面积28189平方米。2018年秋季在校学生约1200人,开设有26个教学班。
二、招聘对象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的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报名地点: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汕头市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华侨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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