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峰峰矿区招聘教师227人公告
一、招聘原则
公开、民主、竞争、择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进行,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拟聘人员公示、选择岗位、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居民报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具体条件按照《峰峰矿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一览表》(附1)执行。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均以2018年8月7日(报名之日)为基准计算。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合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在职人员不得报考。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报考。此外,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考生应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士及以上学位证的毕业生。考生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考生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指导课岗位除外)。
报考要求:1、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及职教教师地理和信息技术岗位者,应具有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者,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教岗位者,应具有学前教育(幼儿、幼儿园教育)教师资格证;专业指导课岗位不要求教师资格证。2、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专业相一致(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为小学教育的,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毕业证专业须与《峰峰矿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所需专业信息一览表》相一致。3、报考岗位代码为0501和0502的小学教师,要求是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特岗教师、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8月7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峰峰矿区滏阳东路33号)现场报名。
2、报名办法:本人持所需证件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附5),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填写完整并上传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电子彩照后打印。
4、报名时须出具:报考资格审查表、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报考体育、音乐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学专业主攻方向与岗位专业相一致的证明材料。“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还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6、各岗位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按比例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全部招聘计划,并通知报名考生。岗位核减及取消情况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及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现场发布。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50分)和教师职业能力测验(满分50分)两部分内容,各占时长60分钟。公共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方面;教师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内容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课程理论、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教师心理等方面。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4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3、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及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现场发布。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及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现场发布。主要审验其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岗位比例内空缺,按照报考同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领取《面试通知单》的地点、时间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及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现场发布。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音乐岗位采取说课加现场表演方式进行),说课题目提前两天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及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现场或通过专用邮箱发布。时长8分钟。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考官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前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顺序号,面试时只许报面试顺序号,不得自报姓名等个人信息。各场面试结束后各组面试成绩在考点门口张贴公布,并在峰峰矿区人民政府网及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现场公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及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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