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孟津县招聘高中教师3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孟津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请洛阳市编办、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3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现制定如下招聘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孟津县委、县政府的领导,由孟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编办、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成立“孟津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人社、编办、财政及用人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计划范围内,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计划
高中教师30名,其中语文2人,数学5人,英语7人,物理2人,化学1人,生物2人,政治3人,历史1人,地理2人,音乐1人,美术1人,心理1人,信息技术2人(详见《孟津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一)年龄要求
截止2018年6月30日,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8年7月1日及以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2周岁以下(出生年月:1986年7月1日及以后)。
(二)学历及资格要求
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师范院校师资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现未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且具有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三)其它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5.政治可靠,思想进步,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和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其它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六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孟津县平乐路113号人社局一楼大厅。
3.报名方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具有招聘学科相同资格证的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孟津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张;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领到毕业证书者应提交毕业学校或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行为、能按时毕业的有效学历证明或在校期间各学科成绩单;
(5)与招聘学科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领到原件者需学校开具通过教育教学技能测试,可按期发证的证明;
(6)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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