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东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招聘教师2人公告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汕人社〔2013〕70号)和《关于转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号)等的要求,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因工作需要,拟公开招聘教师2名。
一、单位简介
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是2015年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汕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学校坐落在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东海岸新城新津片区,校园占地66亩,建筑面积28189平方米。在校学生约1200名。
二、招聘对象
2016年至2018年全日制普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2014、2015、2016年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9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汕头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校址:汕头市华侨试验区东海岸新城华侨大道)。
(三)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⑴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附件2);
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⑶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⑷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4张;
2.资格审查:市教育局会同汕头市金中华侨试验区学校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发放面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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