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北京平谷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9人公告(第二次)1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为促进平谷区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平谷区教育系统将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补充部分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谷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共涉及27个岗位,招聘教师29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及心理条件。
(五)户口要求: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不含户口及档案留在毕业学校的非京生源毕业生)。
2.非北京市常住户口,须2018年国内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统招统分毕业生,且在校期间无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在校期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记录。能按时毕业且取得相应学历与学位,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进京条件。
(六)年龄要求:
1.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
(1)大专学历:年龄23周岁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年龄27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北京市公办小学、幼儿园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同时符合岗位其他条件的现在编教师,小学教师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年龄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非北京市常住户口应聘人员:
(1)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人员年龄27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聘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学历要求: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北京市公办小学、幼儿园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现在编教师,应聘小学教师岗位最高学历须为本科及以上,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最高学历须为大专及以上。
3.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应聘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八)专业要求:
符合岗位条件中的专业要求。
(九)教师资格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须具有相应岗位条件中的教师资格:
(1)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2)有符合条件的且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2018年7月30日之前,必须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3)2018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须持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高级别的适用于低级别。例如:持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可申报初中和小学教师岗位。
3.申报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
(十)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应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
2018年7月5日9:00至2018年7月6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可登录平谷网上报考系统http://renshi.bjpg.gov.cn/进行申报。7月10日上午9:00后,考生可到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招聘单位相关人员负责受理报名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且报名信息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得修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由区人力社保局委托北京双高国际人力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命题,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各项知识、技能等。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区人保局网站(http://rbj.bjpg.gov.cn/)查询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及1:3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各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可到区人保局网站(http://rbj.bjpg.gov.cn/)查询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等内容。
由于资格审查未通过而产生面试人选空缺的岗位,按照该岗位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依据所聘岗位专业知识及专业素养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
(5)面试结束后,考生可登陆区人保局网站(http://rbj.bjpg.gov.cn/)查询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6)综合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考生的综合成绩(如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名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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