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招聘8人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拟面向社会选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职责是:化工类、制药类、机电类、信息技术类及管理类高等职业教育。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长期以来,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培养了大批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已经发展成为服务河北省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石油化工、医药、生物、机电、新能源、信息、服务等行业特色鲜明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目前在校生1万2千余人,设有15个专业群,49个专业,按照“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人才培养理念,建有化工技术、制药技术、机电技术、信息技术、经济管理等实训基地。学校拥有一支业务精良、教学严谨、乐于创新、甘于奉献的教师队伍。目前,教职工489人,其中正高职称34人,副高职称131人,博士12人,硕士29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2人,省管优秀专家1人,省突出贡献专家2人,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14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全国化工职业教育教学名师5人,具有双师素质的专业教师占87%。
学校地处石家庄市东南高教区,占地面积700余亩,建筑面积24.21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前身是始建于1909年的"直隶补习学堂",在百余年办学历程中,几经调整、变迁,不断发展壮大,各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绩。近年来,被教育部、发改委、劳动部、财政部等六部委授予“全国职业技术教育先进单位”;被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和中国化工教育协会联合授予“石油和化工行业职业教育与培训全国示范性实训基地”;是河北省化工医药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2007年,在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2008年,被选为“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0年,被教育部、财政部遴选为“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2年,学校被河北省人民政府评选为“省文明单位”;2013年,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2016年,被确定为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7年,被评为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试讲、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35周岁(1983年9月20日之后出生)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9月20日之后出生)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身体健康。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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