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夏津第一中学招聘教师考察和体检通知(第二批)1
根据《2018年夏津第一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就夏津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考察体检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时间
考察时间为2018年7月30日至8月6日,体检时间为2018年8月8日。要求符合考察和体检资格的考生于7月30日16时前到夏津第一中学办公室登记、领取表格,不能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二、考察、体检人选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考察
1.资格复审。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年龄、学历、学位、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档案材料再次进行核查认定。考生7月 30日下午16:00前交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原件。应届毕业生到毕业时仍不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德才表现。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3.查阅档案资料。考生需在8月6日前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主要查阅报到证、考生年龄、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学习成绩单等资料,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二历一身份”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时有领导职务的人员,要查阅任免机关的任职通知、《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对已参加并缴纳养老保险的,要查阅其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并复印个人对帐单;对已办理人事代理的,要查阅其与当地人才服务机构签订的人事代理协议和人事代理手册并复印相关材料;对有工作单位的,要查阅其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并复印;对于没有工作单位的社会人员以查阅其本人档案为主,档案可由考生本人提供。对于目前有正式工作单位的,要到其出具证明的工作单位、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进行核实。经核实考生提供虚假证明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4.夏津第一中学考察完成后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根据对被考察者整体情况的分析,认真填写《夏津第一中学教师考察评定表》(简称《考察评定表》)。报考人员的考察材料包括《考察评定表》及其本人有关资证材料,毕业生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高中教师资格证(暂时不能出具原件开合格证明)以上材料除身份证外均要求原件,于8月6日前报送至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再次集中审核。
四、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按照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程序。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和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1张,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无故不到而又不提前告知者,视作自动放弃。
3.体检费用(350元)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工作纪律
夏津第一中学教师招聘的考察、体检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考察责任制,谁考察、谁负责、谁签名。体检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体检工作,并对考生的体检结果保密。对考察、体检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考察、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者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考察体检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原标题:关于2018年夏津第一中学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和体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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