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东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人事代理初中、小学、2特教教师总成绩及考察体检公告
一、总成绩
各学科(不含小学语文)成绩见附件1。
小学语文由于人多,分组进行,成绩按照《2018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应聘须知》面试成绩修正办法进行了计算,见附件2。
二、考察体检
(一)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具体人员为附件1、附件2中“是否进入1:1考察范围”一栏标注“是”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有递补,将另行通知。
(二)考察
请进入1:1考察范围人员按照以下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行为证明,加盖公章。
考察材料在体检当日交工作人员,未能当日提交材料的考生,请于体检后3个工作日内交至地方事业局506室,逾期视为弃权,取消应聘资格。
需在2018年8月20日前将个人档案(体检当日发放调档函)交至地方事业局506室(天鸿路36号,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三)体检
1.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时间、地点、费用
体检人员于8月10日(周五)上午6:3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和300元体检费(由医院收取。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地方事业局(天鸿路36号,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门前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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