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招聘紧缺岗位教师5人公告
为补充紧缺岗位师资,根据《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等文件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岗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2018年10月18日及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的社会人员(本县民办学校(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3年10月18日至2000年10月18日期间出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任职资格及技能要求:应聘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报考紧缺职教岗位,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但须在聘用后三年之内(2021年7月31日之前)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届时未取得者予以解聘。
6.符合报考岗位的其它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2)。专业要求以所呈报学历专业或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准,报考紧缺职教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呈报学历专业须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岗位,以此类推,反之不能报考。
二、招聘程序
1.现场报名
时间:2018年10月18日(8:30—11:30,14:00—17:00)
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打印《2018年桐庐县教育局所属公办学校部分紧缺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并持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3)到桐庐县教育局会议室(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府综合楼一楼)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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