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音乐学院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20人公告1
根据学院整体师资队伍建设需要,2018年度,我院共有15个特殊专业技术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浙江音乐学院2018年下半年特岗招聘计划》(附件1),招聘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请下载报名表(附件3)进行填写,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岗位代码及要求参见附件1)后以附件形式发送至rsc@zjcm.edu.cn。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表未按格式填写、不发送到指定邮箱、仅发送报名表不报岗位代码、或报多个岗位代码者,均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在资格审查时需要提供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以及其他招聘岗位所需的材料。
(三)报名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视不同岗位报名情况,由学院确定并及时发布。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学院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箱回复,并在学院主页公告栏进行公布,应聘者可自行查询。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需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具体安排以复审通知为准)。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纸质稿、身份证、从本科起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外留学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暂提供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职称证书、近期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立项(结项)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盖章确认)、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张),以及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三、考核或考试
(一)全部招聘岗位不设最低开考比例,按实际符合资格条件人数组织考核或考试。
(二)根据岗位不同,分别采用不同的考核或考试形式:
1.直接考核;
2.考核与考试相结合。
具体考核或考试方式、时间及要求详见我院后续公告。
(三)考试结束后,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入围人选。
四、体检、考核(考察)
体检、考核(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要求进行。
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杭州市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邮编310024)
联系电话:0571-89808068(钱老师)
0571-89808066(柳老师)
监督电话:0571-85211741(省文化厅人事处)
原标题:浙江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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