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浙江艺术职业学院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资格复审、考试安排通知
根据《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关于2018年度(上半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安排的通知》,现将部分岗位招聘的资格复审、考试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考试安排
1、本次开考岗位:
戏曲小生教师、越剧唱腔教师(花旦)、模特表演教师、板胡教师、笙教师、音乐剧编导教师、舞蹈教师(现代舞、爵士舞)、中国民间舞教师(女)、古典舞基训教师(男)、毯子功教师、舞蹈编导教师、影视编导专业带头人、民族传统技艺(青瓷烧造)教师、民族传统技艺(古陶瓷修复)教师、民族传统技艺(木雕、扎染、石雕等)教师、书画装裱与古籍修复教师、展陈设计教师、化妆综合助理、灯光综合助理等19个特殊专业技术岗位。
2、资格复审及考试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7月23日(周一)9:00—11:30,
考试时间:2018年7月24日-25日(周二--周三)9:00起。
具体见附件《浙江艺术职业学院2018年度(上半年)部分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公开招聘考试安排表》。
3、资格复审要求:入围参加考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打印网上报名系统的报名表,并贴本人近期证件照)、准考证(网上自行打印、贴本人照片),并提供与报名表所填内容一致的下列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涉及有海外留学经历的,需提供海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指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教学科研和获奖证明材料,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复印件各1份,审验原件后,我院保留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进入考试环节。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方可参加之后的招聘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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