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3人公告(第二次)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由原连云港教育学院、海州师范学校与连云港师范学校合并组建而成,后连云港市经济管理干部学校于2002年并入,2011年与江苏师范大学合作建办江苏师范大学连云港校区。学校现设10个二级学院,共设40个专业,与江苏师范大学联合招收本科生专业13个,初步形成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为主要特色,以文化艺术、旅游管理等为区域性优势专业群的专业格局。因工作需要,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三)具有适宜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五)2018年及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六)具备《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不得提前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有关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纳入连云港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报名事项
报名及资格审核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正常休息)。
(二)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连同其他相关应聘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ygsfrs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求职+姓名+学校+应聘岗位。请如实填写应聘信息并以规范格式发送电子邮件。邮件接收成功后将于三日内回复确认。联系电话:0518-85817765。联系人:李老师。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会同具体用人部门共同负责。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
(2)个人简历;
(3)近期同底免冠1吋彩色照片2张;
(4)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6)项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应聘人员报名经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被取消应聘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陈述申辩。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布。
(四)开考比例
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原则上核减或核销相应岗位招聘计划。对少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岗位开考情况将于考试前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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