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苏丰县教师招聘考察政审通知(第四批)
按照《2018年丰县教师招聘公告》规定,第四批体检合格的7名考生进入考察政审环节(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政审所需材料
1、填写完备的《丰县教师招聘考察(政审)表》。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位证(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岗位的)电子版一份,压缩后以姓名+岗位代码为标题,发送至fxsydwrsglg@163.com(丰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2、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档案。
二、考察政审注意事项
1、首先确认档案所在单位。经查询后,档案在丰县人社局档案室或丰县教育局档案室的考生将调档函送至丰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12号窗口即可;档案在其他单位的考生尽快持调档函到档案所在单位办理调档手续并将考生全部档案密封寄(送)至丰县公共人力资源市场(丰中南门往西500米),档案封面请注明“2018年丰县教师公开招聘”。
2、持政审函完成政审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意见可由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并加盖公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意见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工作单位或就读院校意见栏仅限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并加盖相应合同签订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及应届毕业生不填写。
3、所有政审材料请勿涂改。
三、政审材料递交时间
所有进入考察政审环节的考生于8月28日前正常工作时间将《丰县教师招聘考察(政审)表》及相关考察政审材料交至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丰县人社局二楼东)。若有有特殊情况,请与下方预留电话取得联系。考生本人档案因机要邮递等客观原因,时间可以稍作延缓。
各考生须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未及时按要求提供考察政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516-89215163
原标题:关于2018年丰县教师招聘第四批次考察政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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