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郴州市直学校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41人公告
根据中央、省委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2018年郴州市引进100名高层次人才实施方案》(郴人社发〔2018〕40号)要求,经研究,郴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实施“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41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对象
具体引才对象为: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衡阳师范学院等二本以上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二本以上综合大学的师范类全日制2019年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引进计划
计划招聘引进人才41名,具体招聘引进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8年郴州市直学校“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事业编制人才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
郴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
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www.rsks.czs.gov.cn);
郴州教育信息网(http://jyj.czs.gov.cn/)。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引进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具体条件,详见《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应届研究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即1977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2)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所学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或专业类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教育局研究决定。2019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提供相应专业的本科学历证明报考。
(3)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岗位要求的从事工作经历、任职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9年7月31日,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纪律处分影响期未满、尚未解除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引进程序和办法
招聘引进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引进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一旦完成现场确认,不得修改《报名表》信息、不得变更报考岗位。报名与面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0月29日 湖南师范大学(长沙)
11月2日 湖南科技大学(湘潭)
11月4日 衡阳师范学院(衡阳)
详细报名时间、地点将在指定高校的网站上另行提前公告。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打印填好的《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手写签名,报考必须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确认前,报考人员必须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2018年郴州市直学校“名校优生”工程招聘引进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
(2)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学生证、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无法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或就读院系出具的《学生基本情况证明》(样式见附件4)。
(3)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背后写好报考单位、岗位和姓名)。
(4)报考人员如有学术成果或课题、获表彰奖励的,请提供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由招聘引进单位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及相关政策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招聘单位。
(2)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引进单位交验,未按时取得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并向招聘引进单位交验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未在规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
(4)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及时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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