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江永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2岗位教师80人公告(第二批)2
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8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为非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初、高中教师80名。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8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为非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
此次共招聘初、高中教师80名。
初中教师61名:语文8名、数学16名、英语5名、政治2名、物理9名、化学5名、历史4名、生物6名、地理6名。
高中教师19名:语文3名、数学7名、物理1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2名、政治2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初中教师岗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报考岗位由考生本人根据所学专业特长选择能胜任的岗位;具有专科学历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科目相近,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以资格证上的专业为准。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由考生本人根据所学专业特长选择能胜任的岗位。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1972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7.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适应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8.不得应聘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江永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要求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江永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选聘方式
1.试教内容:初中教师为本县初中七年级现行上册的对应学科教材;高中教师为本县高中一年级现行上册的对应学科教材。
2.试教方式:试教采用讲课形式。具体试教课题由考生抽签决定,每位考生的课题抽签、备课时间为30分钟,文化课教师试教时间为10分钟。
3.试教时间:考生2018年10月10日上午8:00在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集合(暂定),8:30正式试教。
4.试教地点: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暂定)。
六、体检
1.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该类岗位的报考人员,如未被录用但试教成绩优秀的(“优秀”的认定:从未被录用的考生试教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剂到本学段相近的未招满科目的岗位,也可调剂到低学段相同科目未招满的岗位。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试教成绩需达到60分(总分10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试教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1年聘用合同,应聘初中教师岗位月薪3200元,应聘高中教师岗位月薪3500元,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可续聘。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八、组织与监督
1.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县纪委派驻江永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九、招聘咨询
联系电话:江永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2372019
原标题:2018年江永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公告
初中教师61名:语文8名、数学16名、英语5名、政治2名、物理9名、化学5名、历史4名、生物6名、地理6名。
高中教师19名:语文3名、数学7名、物理1名、生物2名、历史2名、地理2名、政治2名。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初中教师岗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报考岗位由考生本人根据所学专业特长选择能胜任的岗位;具有专科学历的,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科目相近,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以资格证上的专业为准。高中教师岗位必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岗位由考生本人根据所学专业特长选择能胜任的岗位。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吃苦耐劳、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胜任教学工作。
6.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以身份证为准,1972年9月18日之后出生)。
7.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适应招聘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8.不得应聘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28日—2018年9月30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江永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要求本人现场报名。报名时,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经初审符合条件者,填写《江永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选聘方式
1.试教内容:初中教师为本县初中七年级现行上册的对应学科教材;高中教师为本县高中一年级现行上册的对应学科教材。
2.试教方式:试教采用讲课形式。具体试教课题由考生抽签决定,每位考生的课题抽签、备课时间为30分钟,文化课教师试教时间为10分钟。
3.试教时间:考生2018年10月10日上午8:00在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集合(暂定),8:30正式试教。
4.试教地点:江永县职业中专学校(暂定)。
六、体检
1.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的,根据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该类岗位的报考人员,如未被录用但试教成绩优秀的(“优秀”的认定:从未被录用的考生试教成绩从高到低确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调剂到本学段相近的未招满科目的岗位,也可调剂到低学段相同科目未招满的岗位。报名人数低于或等于岗位招聘人数的,试教成绩需达到60分(总分100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按招聘计划从参加试教人员中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后7日内提出申请复检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七、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1年聘用合同,应聘初中教师岗位月薪3200元,应聘高中教师岗位月薪3500元,合同期满且考核合格,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可续聘。按国家规定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八、组织与监督
1.本次招聘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组、县纪委派驻江永县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2.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各项规定,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对招聘中出现违纪违规的现象,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九、招聘咨询
联系电话:江永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2372019
原标题:2018年江永县第二批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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