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宁波市鄞州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12人公告(第一批)1
根据《宁波市鄞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人员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至以下4所学校工作:宁波市第七中学、宁波市第十九中学(宁波艺术实验学校)、宁波市鄞州区潘火实验中学、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中心初级中学(宁波市鄞州外国语中学)。
具体学科、指标及专业要求如下:(详见附件)
说明:1.报考人员应按已经明确的专业要求报考;未明确的专业原则上不能报考。
2.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专业按照所学专业方向报考,报考人员需提供学校相关专业侧重方向证明及研究生就读期间学习成绩单。
二、招聘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身心健康,具有创新精神和奉献精神。
2.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其本科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且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应聘者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 硕士研究生年龄为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浙江省内生源或户籍。生源指高考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户籍以报名当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部属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生源或户籍不限。
5. 应聘人员还须符合招聘学科需要的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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