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诸暨市教育局面向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教师70人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市编委会议审定,决定面向全国部分全日制普通高校 2019 年应届优秀毕业生开展校园招聘。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共诸暨市委关于加快推进人才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会事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事项的专题协调会议纪要》(〔2017〕35 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进 2019 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为全面推进诸暨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诸暨中学等18所学校共70个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具体学校为:
1. 普通高中:诸暨中学、诸暨中学暨阳分校、诸暨二中、牌头中学、草塔中学、学勉中学、湄池中学、浬浦中学。
2. 中等职业学校:职教中心、技师学院。
3. 义务教育学校:浣纱初中、浣江教育集团、滨江初中、暨阳初中、实验小学、暨阳街道中心学校、陶朱街道中心学校、浣东街道中心学校。
岗位设置详见《诸暨市教育局面向 2019 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 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 身体健康,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 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4. 所学专业与招录专业相对口。
5. 户籍不限。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应聘:
1.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国公局发〔2013〕2 号)规定不得将其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 在各类人事考试中曾被有关部门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 现役军人。
(二)岗位条件
1. 普通高中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和中等职业学校美术岗位:2019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录取的 2019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录取的师范类
专业 2019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 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生;
(3) 第一批录取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原“211 工程”、“985”院校及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卓越教师养成班”的毕业生;
(4) 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的毕业生;
(5) 获得过学校(学院)的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等面向全体学生的奖学金项目)的毕业生;
(6) 第一批录取的、前三个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列本专业前40%的毕业生;
(7) 体育教师岗位为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且符合相应主修项目要求的毕业生。
2. 中等职业学校岗位(除美术岗位外):2019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2019 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 第一批录取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原“211 工程”、“985”院校的毕业生;
(3) 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或人社部门牵头举办的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毕业生。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校园招聘工作由诸暨市教育局在诸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等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对符合条件的 2019 年应届高校优秀毕业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面谈和面试,择优现场签约预录用。诸暨市教育局面向 2019 年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校园招聘会专场地点分别设在华东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 网络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到各地专场前一天, 符合上述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电子邮件等网络方式直接向招聘学校提交《诸暨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 2)及报考学校、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 现场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还可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报名,提交《诸暨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 2) 及报考学校、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以资格审查确认为准)达不到 1:2 比例的,将核减该岗位招聘数,直止取消招聘计划。
3. 现场审核。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人员均须在校园招聘会现场提供《诸暨市教育局校园招聘报名表》(附件 2) 一份,一寸免冠近照 1 张,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若学校以其他综合性奖学金代替一等、二等奖学金的,由学校出具相关证明)、学校出具的成绩证明(第一批前40%)、学校开具的录取入学批次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 书》)、体育岗位有关主修项目证明和有关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面谈和面试
1. 面谈。按招聘岗位组织现场面谈。根据面谈情况,综合报名对象的获奖情况、专业技能比赛的等级与数量等情况, 按不低于 1:2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2. 面试。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合格分为 60 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取消聘用资格。
3. 现场签约。综合面试成绩和考生基本情况量化分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发给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和考察
拟聘用对象体检公告发布在“诸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http://www.zhuji.gov.cn/col/col1474916/index.html)公告栏。体检参照人社部发〔2012〕65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文件《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 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 号)、《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 号)、《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 号)等文件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须在“诸暨市人民政府 门户网站——教育局”公告栏上公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2019年7月底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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