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庆市南川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人员5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及《关于做好区县事业单位赴高校公开招聘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6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拟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南川区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报名开始之日前一天);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不予聘用;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自愿在南川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服务期内不得向区外事业单位进行交流转聘。未满规定服务期者,解除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经济责任。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重庆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人员,其毕业时间须在2019年1月至2019年7月期间,且其学历(学位)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全部实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按各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报考人员于2018年11月13日、14日8:00至17:00在西南大学(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就业指导中心报名。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持《南川区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经所在院系盖章同意后,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有院系和学校教务处鲜章的成绩证明(证明上需备注负责成绩核实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获奖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和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参加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分别竞争,分别聘用。现场报名必须本人到现场,不接受委托报名。
(三)资格审查
由区教委和用人单位严格按照《简章》规定条件,审查报考人员应聘条件,符合条件者进入考试考核环节。
(四)考试考核比例。各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五)报名人数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将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南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j.cqnc.gov.cn/html)公布。
五、考试考核及签约
考试考核采取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分值各100分,未按时参加考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
(一)领取准考证
时间:2018年11月19日8:30至17:00。
地点:南川区教委人事科(南川区政府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23-81110585
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试考核时间暂定于2018年11月20、21日在南川区开展,考试考核具体报到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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