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大连大学教师职务聘任复审赋分结果公示及答辩要求
一、复审赋分结果
在本年度教师职务聘任工作中,共有17名教师通过了教授职务初审复核,30名教师通过了副教授职务初审复核,进入复审赋分环节。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按照《大连大学教授、副教授职务业务条件复审指标体系》,对这些教师的业绩材料进行了复审赋分,现予以公示(见附件)(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辅导员单独组织评审,复审赋分将于11月12日另行公示)。
如对本人或本单位其他教师复审赋分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12日11:00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本单位分聘委会,由分聘委会组织复议后于11月12日15:00前回复本人,并将具体复议及回复情况报人事处备案(11月12日15:00前)。
如对其他单位教师复审赋分结果有异议,请于11月12日11:00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人事处,由人事处将复议申请转交被申诉对象所在单位分聘委会进行核定,并上报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复核,之后予以回复。
如有复议要求,教师个人或单位分聘委会须按要求提交复议材料。
教师个人提交材料要求:
1. 针对分项业绩材料(教学、项目、成果、其他工作)的质疑点,提交经本人逐项赋分的业绩展示表;
2. 如有必要,学院可以向学校申请查询相应项目的分数;
3. 申诉者须签署姓名及联系电话。
单位分聘委会提交材料要求:
1. 须在申诉人提交的业绩展示表上逐项复核、认定、赋分并签字;
2. 将复议结果及回复情况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
面形式上报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
咨询电话:87402335
若有分数调整,调整后的分数将于11月13日进行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下一评审环节(答辩)安排
答辩包括自述和问答两个环节。
答辩采取小同行专家评议的模式,分学科类型组织参评人员答辩。参评教师应以PPT形式向学校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介绍个人任现职以来所取得的业绩(5分钟)并回答专家提问(3分钟)。业绩包括教学、科研、立德树人三个方面内容。教学自述包括答辩人所承担的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情况,所在专业国内外发展情况,我校本专业和省内、国内高校的比较分析情况及竞争优势。
答辩不计分,实行通过制。未通过者不能进入投票环节。
同时,请各位参评教师准备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绩简介(不超过200字)(模板详见附件)。
请各位参评教师务必于11月13日15:00前将PPT和个人业绩简介的电子版发送至1090276798@qq.com,将个人业绩简介的纸质版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
答辩时间初步定在11月14日进行,具体时间及具体安排将于2018年11月13日在人事处网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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