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永州市道县招才引智教师岗10人公告
一、引进范围和对象
双一流大学(原“985”、“211”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之前。
二、引进职位及人数
计划引进20人,其中,教育系统10人,卫计系统10人。职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道县2019年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年龄等相关条件;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已纳入我市编制管理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
6.其他不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本次引进,按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1月20日止。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名应聘人员只能申报一个职位。
1.现场报名:A)由组建的引才小组在相关高校及人才市场直接接受报名,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道县2019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双方达成初步意向的,签订《道县引进高学历人才意向协议书》(附件3);B)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人社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且双方达成初步意向的,签订《道县引进高学历人才意向协议书》(附件3)。
2.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以下资料,并以邮件标题为:“姓名+性别+学历学位(职称)+应聘岗位”发送至邮箱yzdxzzb@163.com。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组织、人社集中时间进行复审,复审前提供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所需资料:《道县2019年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证(包括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科成绩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报岗位须提供的其它证件或证明材料。专业审查参照《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目录》。
(二)考试
考试采取试教(教育系统)、实践操作技能(卫计系统)或考核等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报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及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人才引进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高低确定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工作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因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相应递补,但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人选对象。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资料等形式,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按照考试(考核)、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经县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网等县级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进人手续,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满后,进行转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优惠政策
根据《永州市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文件,道县2019年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工资待遇。引进人才工资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确定,两年内可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管理。
2.生活补贴。引进的人才除享受正常的工资福利外,还享受县财政给予的生活补贴,标准为: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4000元;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每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3年。
3.岗位聘用。对引进到我县工作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特设岗位,首次聘用的,不受用人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限制,保留其原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待遇,任职资格连续计算。符合条件的,不受工作时间长短的限制,可优先推荐申报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科研支持。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结合项目需要引进人才。对引进的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我县创新创业发展的,经评审后由县财政给予5-1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大力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设,积极吸引博士进站开展成果转化工作。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10万元资助。引进人才在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省科学技术奖和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时,同等条件下,相关部门应优先立项、优先推荐、优先支持。
5.住房保障。按照“分层次、保无房”的原则,为我县引进人才提供多渠道的住房保障。对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提供临时性住房,待引进人才购房或者离开道县后由用人单位收回。对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在道县购买首套商品房,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在本行业有重大贡献正高级职称的,由县财政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其他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县财政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6.个税优惠。对引进人才的生活补贴、科研经费、发放的各类奖金,其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返回。
7.公共保障。引进人才愿意来我县落户的,优先安排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引进人才配偶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愿意来我县工作的,可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引进人才未成年子女转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普通高中就读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就近安排就读。引进人才因原单位不同意调出造成辞职、辞退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组织、人社部门承认其原有身份、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给予重新建档,并连续计算工龄。个别引进人才表现突出的,因工作需要,合同期满后可调任专业对口的主管部门任职。
8.优化服务。对人才引进相关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其人事关系转入、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社会保险等服务事项由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办理。建立健全引进人才健康体检、疗养休假等制度。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道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中共道县县委组织部 0746-5237905
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746-521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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