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医科大学编外人员招聘12名公告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内蒙古医科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8年学校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2名(非事业编制)。详见《内蒙古医科大学2018年度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应聘人员必须是国家统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含国外取得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人员),须符合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19年毕业生);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同时进行。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8日9:00—17:00
报名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学生公寓配楼2楼会议室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471-6653047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应聘者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7、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学信网在线学历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个人简历;
(6)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所需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8、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
9、资格审查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汉文作答,满分100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11月30日上午9:00开始
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新华校区教学实验综合楼5楼5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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