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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江西鹰潭市教育人才专场招聘中小学教师47人公告

来源: 2018-12-01 13:20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学校发展及教学岗位的需要,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鹰潭市第一中学、贵溪市第一中学、余江区第一中学等9所公办中小学,面向高校及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历)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博士研究生要符合鹰潭市和具体用人单位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有关条件(不参加面试,可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引进),应届毕业生指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学历、学位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中国公民;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岗位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鹰潭市教育人才专场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1)。

二、招聘程序

(一)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凡是通过鹰潭市人才专场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网络报名合格、电话等通信工具报名以及到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面试人员于2018年12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到鹰潭市第一中学办公楼四楼会议室(鹰潭市麒麟中大道)现场确认并接受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学位进行报考。

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业绩材料、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鹰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2)等材料,并交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每名应聘者限报一所中小学学校的一个学科岗位(应聘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未签订协议者也可限报一个岗位)。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和所属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若不能如期提供以上材料的应聘人员请提前与鹰潭市专场招聘各中小学联系人联系或者由就读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此次教育人才专场招聘岗位开考比例原则上按照2:1比例招录,特殊急需紧缺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否则不予录用。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于2018年12月15日上午8:00到鹰潭市第一中学①号教学楼进行面试(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取片段教学方式进行,试讲教材为现行江西省高中一年级对应学科“必修一”教材。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方法、表达艺术、板书艺术、教态仪表等教学实践能力。

2.面试时间15分钟,备课时间40分钟(教案不计入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计算方法,招聘岗位的总成绩按面试的分值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 面试成绩由面试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5.面试成绩优异者,因报考岗位数不足未签订协议者,有意向留在鹰潭市中小学任教的,当天面试结束后及时与面试考务办联系,填写服从鹰潭市人才专场招聘面试领导小组调剂承诺书。

6.考生成绩在江西省鹰潭市人事考试网和鹰潭市教育信息网公布。用人单位对考试入闱应届毕业生可直接签订就业协议书。

三、体检和考核

1.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则当天组织加试确定入闱体检、考核对象。

2.体检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3.政审由用人单位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报市教育局对其政审情况进行复核。

4.对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并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核确定的拟聘人员名单由市人社局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余江区人社局、贵溪市人社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聘任通知下发后,30天内不能及时到岗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博士研究生服务期为3年)。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如试用期不合格,即解除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由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0701—6440388(事业单位管理科)市教育局:0701—6229260?(市教育局人事科)

举报监督电话: 0701—6446291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01—6229125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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