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山西河津市委党校招聘4人公告
为满足市委党校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4人,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河津市委党校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六)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3.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河津市人民政府网站www.sxhj.gov.cn、河津风采、河津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的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报名时间地点,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岗位要求的专业参照教育部专业目录执行。
2.报考的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以报名开始日期为准。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资格证须在报名前取得。
4.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本人填写《河津市2018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报名,不得变更。现场照相。报考材料应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不论何时,取消一切资格。
5.开考比例。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不足的,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6.报名时间和地点。
依据招聘单位发布的招聘公告确定。
7.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01年以后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报名条件所需要的其它相关证件(已参加工作的需持现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档案现在河津市人才中心存放的可不出具档案存放证明)。
②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
8.领取准考证时间。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时间,在原发布招聘的网站发布公告通知考生。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组织实施招聘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命题、阅卷,并签订保密协议。
笔试结束后,要在原发布招聘的网站公布参加应聘笔试人员成绩。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名额与笔试人员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均可参加资格复审)。岗位名额与笔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全部进行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及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核实身份,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或公告面试名单前考生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束,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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