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招聘面试公 告
一、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18年12月14日上午8:30开始。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实训教学楼辅楼二号楼207室(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号实训楼和3号实训楼之间)
乘车线路:87、98路公交车到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下车。
四、面试程序及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面试通知书》、《报名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须提前30分钟到场,按岗位抽取面试顺序号,由工作人员按照顺序号依次叫应聘者入场面试,进入面试现场后考生只能报顺序号不能报姓名等个人信息,凡未按规定时间到场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取命题试讲的方式,试讲时间20分钟。试讲人员须提供相应内容的授课教案7 份,要求用板书进行试讲。面试命题提前5天通知考生。
3、专职辅导员1(蒙汉兼通)、专职辅导员2(项目人员)、专职辅导员3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
4、面试人员须按资格复审时所确定的面试语言试讲或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组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6、面试满分100分。
7、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如无法计算平均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8、考试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5)×60%+面试成绩×40%
9、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经自治区教育厅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在报名网站和学院网站上公布。
10、面试时不得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及明显带有特殊标记的佩饰。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联系,否则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0471-5260343(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人事处)
2、监督电话:
0471-5260355(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纪检处)
0471-285681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0471-6944911(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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