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天津工业大学招聘硕士岗位人员20人公告(第一批)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工业大学门户网站(www.tjp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硕士岗位工作人员计划》(附表1)。
二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除岗位特殊要求外,第一学历学位原则上应为综合性大学(不含民办院校、独立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不含函授、专升本等);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2019届硕士、博士毕业生,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8. 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及考试工作由我校委托权威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非报名时间或通过其他方式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岗。
具体报名起止时间及相关说明将在天津工业大学主页(www.tjp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发布7个工作日后开始接受报名,报名不少于5天。
(二)资格初审
报名截止后,学校及各招聘部门根据所收应聘材料及岗位需求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p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实际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取消的岗位原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承诺所填写的各项报考信息全部真实有效,未按要求报名并提供资格审查附件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信息不全等,审查不予通过,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与考核
主要采用考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大纲、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可在天津工业大学人事处主页公开招聘专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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