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毕业生招聘50人公告
为全面加强大兴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现面向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19届毕业生,采取专场招聘会的形式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计划
大兴区教委下属20所学校拟招聘教师50人。具体招聘条件见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市地区高等师范类院校2019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须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符合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引进条件。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能够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4.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四、招聘时间地点
1.时间:2018年12月24日-12月26日,其中:
12月24日上午8:30-11:30,现场报名;
12月24日下午13:30-17:00,12月25日-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分学校组织试讲,收取拟聘用人员材料。
2.地点:首都师范大学。
五、招聘形式
1.由大兴区教委组织相关单位开展专场招聘会。
2.考核采取面谈与试讲相结合方式,由大兴区教委、大兴区人保局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进行面谈,了解双方基本情况,同时查验毕业生有关证件及材料。用人单位组织试讲,试讲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试讲工作小组人员进行评分,填写《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测评表》。
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在试讲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收取材料
就业推荐表原件(盖章);成绩单原件(盖校级公章);三方协议;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个人简历。
七、体检考察
用人单位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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