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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襄阳市襄城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36人公告

来源: 2018-12-24 12:4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襄城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见《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内容的咨询,请直接同区教育局联系。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取得国家承认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及2019年应届毕业生;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关于报考年龄等相关截止时间

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该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应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

2.报名所需各类证件及相关证明须于现场报名时提供。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未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缴费和领取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襄城区政府12楼区教育局会议室(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58号,市检察院对面,可乘坐6、8、21、24、25、511、512、533、543、548路车在市图书馆站下车)。

(二)报名时间

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三)报名方法

1.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报考人员携带报名登记表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期限内到达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2张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彩照、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3.专业参考目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及其《新目录有关学科与原目录学科的对应关系表》。

(四)报名缴费

报名成功后现场缴费, 每位考生须缴纳笔试费用共100元。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名成功后,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由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六)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办理

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并盖章)。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于报名当天向区教育局出示相关证明后将免予有关考务费用。

(七)每次招聘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如果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八)考生参加笔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类别及形式

笔试根据教育系统岗位的特点,按中小学教师类(D类)设考(幼师岗位参照中小学教师类(D类)命题)。详见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中小学教师类(D类)(附件3)和《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2.笔试科目、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开考比例一般应达到1:3,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并退还报名费。

4.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截止2018年8月31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加5分。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2/3)+5分=笔试成绩。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请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持原招录时的报到证、服务协议或合同、服务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组织或团委)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书),以及本人年度考核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9年1月3日上午8:30至2019年1月5日下午5:30前到襄城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襄阳市襄城区檀溪路158号襄城区政府8楼810B室)办理笔试加分手续,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加分。

5.笔试成绩通过襄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xfxc.

gov.cn)发布,考生可登陆襄城区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纳入面试范围。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经相关学校申请,区教育局同意,区人社局批准后,面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1:2的,取消或核减本次该岗位招聘计划。

2.资格复审。面试开始前,由区教育局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资格复审公告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由区教育局发放《襄城区2018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区教育局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区教育局。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区教育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并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提前3天负责通知考生。

3.面试开始前,区人社局在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区教育局负责通知考生。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4.面试主要考察教师应具备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本次面试招聘中小学教师,一般实行说课、讲课的方式;招聘音乐教师,实行说课、讲课、才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招聘体育、美术教师,实行说课、讲课、教学展示相结合的方式;招聘幼儿教师,实行说课、讲课、才艺表演相结合的方式。

(三)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2/3)×4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面试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fxc.gov.cn)。

五、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管理

(一)考察、体检

区教育局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和体检。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自愿放弃情形的,依据考生此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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