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外国语大学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10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做好“双一流”高校招聘工作,吸引更多首都优秀高校毕业生来津创新创业,按照天津市人才办和人力社保局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首都高校公开招聘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在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外国语大学2019年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岗位计划》(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天津外国语大学的各项规章制度;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的应(往)届博士后、博士、硕士毕业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5日至9日(2019年1月5日14时至17时,在清华大学曹光彪体育馆举办现场招聘咨询活动),应聘人员通过天津外国语大学人事处邮箱(tianwairsc@126.com)报名,报名时,请上传个人一寸电子版照片(jpg格式)、个人简历(学习经历从初中开始填写)、身份证、成绩单、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等材料扫描为PDF格式,邮件主题请注明“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姓名应聘岗位编号)”,例如:首都高校专项引才招聘(张三应聘19108ZC02)。
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三)面试考核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所在单位或学校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审。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及现场资格复审安排详见天津外国语大学门户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通知。
面试主要采取答辩或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综合能力、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单位网站(www.tjfsu.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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