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科技学院招聘辅导员19人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科技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科技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高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学校主校区位于杭州西湖区小和山高教园区,分校区位于安吉教科文新区。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辅导员岗位(根据定岗的部门和性别结构按7个岗位分别招聘)共1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2019年8月31日前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19年8月31日前。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按适岗优先、适当从宽的原则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笔试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实施,其他环节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11日9:00-2月14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2月11日-2月15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月11日9:00-2月16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9年2月21日-2月22日上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各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9年2月23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3月8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于3月进行,具体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在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正在申请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可提供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干部证明等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如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能力等)、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如岗位认知、适应能力、工作经验)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科技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ust.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浙江科技学院校纪委办,0571-85070100。
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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