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疆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考条件
2016新疆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考条件已公布,报名时间为5月20日16:00-28日18:00(北京时间)。2016新疆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自治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及办理完辞职手续不到一年的教师;
2.现役军人;
3.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
4.近3年来,在公务员、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5.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均含试用期,并截止至2016年5月31日。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志愿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3.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专业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学历;
村级幼儿园招聘岗位允许成人高等教育全日制脱产本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报考。
6.招聘岗位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要求:
母语为汉语报考人员的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母语为非汉语报考人员的汉语水平须达到MHK三级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对内地普通高校的新疆少数民族2016年应届毕业生的MHK等级水平不作要求,但是如果通过考试,并在2016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必须在上岗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MHK等级证书;
报考族别条件为汉族的招聘岗位,民考汉考生和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可以报考。
7.招聘岗位教师资格要求:考生须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其中:历届毕业生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则必须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并在2016年9月正式上岗任教后一年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指必须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同时汉语水平或普通话水平达到报考条件第6条所列标准。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双语特岗教师岗位表》。
以上就是2016新疆学前双语特岗教师报考条件,希望广大考生认真研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条件要求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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