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浙江嘉善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招聘64人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嘉善县教育事业发展需求,现就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计划数
2019年度招聘中职教师3名,初中教师9名,小学教师35名,幼儿园教师17名,合计64名(详见附件1、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学科(岗位)专业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中职、初中、幼儿园按教师资格证书所列任教学科确定可应聘学科(岗位),小学不作学科限制;
(2)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各学科(岗位)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3.小学语文学科(岗位)的普通话要求: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对象
(一)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户籍不限)
1.师范类本科毕业且具有与招聘学科(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的教师资格;
2.非师范类本科毕业且专业要求与附件2相符。
(二)中小学教师
1.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学专科且取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2)具有与招聘学段相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
2.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符合以下条件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音乐教师岗位的。
3.以下人员户籍不限: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届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列入原国家“211工程”及以上全日制重点高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
(三)幼儿园教师
具有嘉善县户籍或嘉善籍生源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明。
四、招聘流程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中小学教师(含中职教师):2019年3月13、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2.幼儿园教师:2019年3月1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地点: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嘉善学院(人民大道3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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