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福 建莆田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 招聘新任教师4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年龄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尚未在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其他条件要求:
1. 政治思想合格,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 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9日及以后出生)。
3. 所有证书,包括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必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
4.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市儿童活动中心幼儿园主管部门即市妇联组织。中共莆田市委组织部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莆田市妇联纪检、监督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8日-3月24日
2. 报名方式与收费: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方式,请登录福建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教师招考专栏。
3. 资格初审:由市妇联招聘领导小组负责。
4. 注意事项:笔试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二)笔试
1. 笔试对象:经资格初审后,招考岗位的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岗位招考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不开考和减少招考人数的岗位由市妇联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对外公布。
2. 笔试时间与地点:4月14日,地点以考试机构核发的《准考证》上的通知为准。
3. 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等按闽教[2010]7号有关文件执行。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和教材教法等,包括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
4. 笔试加分
符合《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关于农村独女户、二女户女儿在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时给予加分的通知》(莆政办[2012]22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引进人才家属子女就业工作的通知》(莆委办[2010]64号)等4个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2、3、4、5)中关于笔试加分规定的考生可提出加分申请(在笔试百分制中加分)。拟加分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内(加分受理时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妇联和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告通知,敬请考生及时关注,逾期不再受理),向市妇联提交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加分考生材料审核认定后,名单将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面试
1. 面试对象确定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按照每个岗位聘用计划数的3倍,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的最低合格线;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同一学科最后一个岗位比例范围内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拟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将在网站公布。
2. 资格审核
面试前,市妇联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书面材料审核,资格条件的确认以此审核为准。进入面试考生在资格审核时放弃或资格不符的,予以该岗位合格线以上按笔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一次(递补对象放弃或资格不符的面试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资格审核主要是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并通过查验有关证书、文件资料和本人身份证等方式,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面试人选须随带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届时,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随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未办理身份证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此审核为准。在严格审核的前提下,除非考生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岗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审核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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