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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9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40人公告

来源: 2019-03-19 18:23

 为进一步提高临沂市河东区驻地学校的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学校快速发展,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和《中共河东区委、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临东发〔2018〕19 号)有关精神,结合河东区教育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拟公开引进师范类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区驻地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1、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2019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师范类高校2019届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毕业生40人。(具体计划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3、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2019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书。

4、参加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获奖的学段学科与引进计划的学段岗位相对应。

5、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的任教学科须与引进计划的岗位原则上相对应。

6、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引进程序

1.联系双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下午17:00前,凡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进行报名,将《师范类大学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参加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人员需提供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尚未发放获奖证书的可先行提供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证书和材料电子件发至临沂市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电子邮箱hdjtjrsk@126.com中,发送邮件后请通过电话确认。

2.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引进全过程。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同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师范类大学2019届全日制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签名)、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表》同底版)、《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的暂不需要提供)、从业技能大赛参赛获奖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个人能力和水平的各种获奖证书(含奖学金)、水平等级证书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每个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所提供材料要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

3.面试。面试工作分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分别按百分制计算成绩。面试时间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语言、教态、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以及教学设计和教学效果等内容;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气质、专业知识、实践经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反应应对能力等。

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按照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试讲成绩、答辩成绩、面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答辩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试讲、答辩成绩中有一项低于60分的,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4.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及聘用。引进单位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经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

1、对优秀毕业生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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