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职业技 术学院选聘教师3人公告 (第二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廊坊市教育局、廊坊市人社局批准,按照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的规定要求,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公开选聘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和人数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选聘人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
三、选聘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纪行为。
2、学历学位、专业等岗位条件:以选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为准。
3、年龄条件: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18日至2001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1、公告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
公告时间:2019年3月18日-3月25日。
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和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3月27日(8:30-16:30)
应聘人员到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编在岗应聘人员原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和4张免冠小二寸蓝底照片现场报名(以上材料均需提供两份复印件),学院选聘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岗位条件要求确定面试人选。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4月9日-4月10日
根据选聘岗位需求,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均采用百分制量化计分,打分方式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各位评委的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为应聘人员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试讲时间为15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的广度、深度、学术水平以及教育教学方法等。抽签决定试讲题目和试讲内容。试讲之前,每位应聘人员有15分钟备课时间,试讲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答辩人选,(如报名人数不足1:2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答辩环节)。
答辩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试讲及答辩成绩按比例(试讲成绩占60%、答辩成绩占40%)计算得出综合成绩,然后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总分相同,试讲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试讲成绩、答辩成绩其中一项不满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直接淘汰。
3、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方面进行考察,对拟聘人员提出考察意见并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体检
对拟聘人员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遇有体检不合格者,从本岗位中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5、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和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并从本岗位中依次按总成绩由高分向低分递补。
6、聘用
选聘工作结束后,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报市人社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拟聘人员接到通知后,要在15日内完成报到、工作转移手续,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经市人社局批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凡是自动放弃聘用的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316-2567800
报名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东方大学城二期廊坊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34路公交车廊坊职业技术学院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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