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市 桥东区选聘中小学教师50 人公告
一、选聘单位
邢台市桥东区教育局下属各中小学。具体有:
中学:邢台市第三中学28名,邢台市第七中学14名;
小学:邢台市路家园小学1名,邢台市逸夫小学1名,邢台市新华南路小学1名,邢台市南园路小学1名,邢台市碾子头小学1名,邢台市顺德路小学1名,邢台市东牛角小学1名,邢台市豫办中心学校1名。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
5.符合选聘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岗位要求;
6.省、部属公费师范生不受生源地限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二)选聘岗位条件和人数
邢台市桥东区面向目标高校选聘中小学教师共计50名,具体要求详见《邢台市桥东区2019年公开选聘中小学教师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4月1日。
四、选聘范围及方法
(一)选聘范围
1、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河北师范大学的部、省属2019届公费师范生,并具备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2、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9所大学的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并具备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3、教育部“双一流”大学(学科)应、往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并具备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4、以省名命名的全日制本科一批师范大学的2019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其本科学历是全日制本科一批师范类专业毕业,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保持一致,并具备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5、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独立体育院校的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专业的2019届硕士研究生。要求其本科专业与研究生专业保持一致,并具备相应学科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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