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西 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360人公告 (教师岗)
v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与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日至2001年4月1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定向招聘驻贺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年龄条件遵照本公告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所列岗位资格条件的规定。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下同)的毕业生和学历为高中、中专、大专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者户籍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4月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及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同意方可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招聘岗位,如因机构改革变更单位名称或隶属关系的,聘用审批时按机构改革后确定的单位予以聘用。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4月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9年4月1日起,可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等网站查阅招聘公告及《计划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计划表》中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7: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xhz.gov.cn/E_ReadClass.asp?E_TypeId=15&E_BigClassId=141&E_SmallClassId=476)访问“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港澳台居民报考除外)。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并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4.相似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岗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以报考。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同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须于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5.港澳台居民报名: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港澳台居民,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的,可以报考相应岗位。报考人员报考时,先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4),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直接到相应资格审查单位报名,并附标准证件照片2张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招聘资格审查单位应当天完成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的考生情况报送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由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制准考证并通知报考人员领取。
(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4月11日8︰30至2019年4月18日17︰00。
2.资格审查方式。各资格审查单位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和《2019年度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次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期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3.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2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2天报名的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机会,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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