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湖南醴 陵市招聘初中小学幼儿园教 师377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各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77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详见醴陵教育信息网(http://www.lledu.cn/)。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一) 招聘计划:
1、农村初中教师115名(文科30名、理科20名;英语20名、音乐15名、体育15名、美术15名);
2、醴陵市特殊教育学校2名;
3、农村小学、边远小学及艰苦地区教学点教师240名;
4、农村幼儿园教师20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为准;
5、愿意在醴陵最低服务5年及以上;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醴陵市内在编教职工、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未满工作服务期的工作人员、全日制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醴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iling.gov.cn/)、醴陵教育信息网(http://www.lledu.cn/)向社会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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