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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海民族大学 招聘 35人公告

来源: 2019-04-15 23:33

 为补充我校管理教辅工作人员,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经省人社厅审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干事18名,辅导员5名,实验员6名,会计4名,资料员 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青海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形式

采取公开招聘形式。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备与所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学历,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缴费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9时至4月26日18时,审核时间为4月15日9时至4月28日18时。缴费时间为4月15日9时至4月28日24时。岗位网上调剂时间为4月29日9时至16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民族大学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并负责向应聘者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核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干事岗位、辅导员岗位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依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相应比例总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60%)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加试(写作)环节,并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和加试(写作)成绩相应比例总分(第一轮笔试成绩*40%+加试(写作)成绩*60%)由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最终,以总成绩(第二轮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聘用。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员、实验员、会计岗位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依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相应比例总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60%)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业务能力测试环节,并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相应比例总分(第一轮笔试成绩*40%+业务能力测试*60%)由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最终,以总成绩(第二轮成绩 *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聘用。

3.岗位要求精通汉藏双语的,须提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藏语文字测试,此测试只作为岗位招聘审核条件,不计分。

4.总成绩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无优先条件或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加试(写作)成绩或业务能力测试高低确定;加试(写作)成绩或业务能力测试出现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

5. 各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聘用。

6.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

各岗位笔试时间定于5月18日进行,加试(写作)及业务能力测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29日至31日进行,各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5日至7日进行。

考核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海民族大学组织人事处网站、青海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各阶段信息公告为准。

(四)现场资格复审

进入结构化面试的所有岗位考生,以信息公告通知的时间到我校人事处办理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彩印件2份;

(2)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彩印件各3份),本科、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3份。国外学历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证书原件及彩印件3份;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由所在院校出具在校证明,并注明学习专业(方向)及预计毕业时间。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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