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 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 师和特岗教师(45人)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2019年海南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特岗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
(一)招聘岗位
海南州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5名,其中:小学教师17名(含11名特岗教师),初中教师11名,高中教师17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为面向全国、全省和全州。面向全国范围招聘岗位报考人员不受身份、地域限制,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范围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州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
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发布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海南州人民政府网、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4月21日18时;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4月23日18时;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4月24日12时;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4月15日9时-4月24日24时。
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操作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2、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州教育局负责,并向考生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
3、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含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个人书面承诺、本人和父母户口簿、父母工作或退休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退役证于2019年4月25日-4月26日18时前到海南州人事考试中心(城北新区海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逾期未到现场审核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弄虚作假者,取消招聘资格,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部门牵头,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在各地教育部门和各中小学内部核查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将进行5天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由教育部门到学校查证核实,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成绩计算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60%+面试成绩×40%。
四、笔试时间、资格复审及面试
(一)笔试内容、时间
1、笔试时间拟定于2019年5月19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和综合应用能力(中小学教师类D类或少数民族语言类F类,满分150分)两门,各占笔试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政策加分
4、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5、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现场资格复审及民族语言能力测试
现场资格审查由州教育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和少数民族加分审核。
1、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向海南州教育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准考证、毕业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面试空缺人员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结束后,报考懂藏汉两种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需进行藏汉语言(文字)两种能力测试,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或“讲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能力,分值为100分。
2、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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