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 江西抚州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 质、短缺专业人才教师岗134人公告(一)
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卫健委所属医疗机构以及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共市委党校、抚州广播电视大学等共14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234名高素质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引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专业对口、需求结合原则;坚持业内认可、注重实绩原则;坚持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原则。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选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引进单位及岗位
此次引进的单位分别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医院、市立医院、市中医院、西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市疾控中心、市急救中心、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抚州职业技术学院、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中共市委党校、抚州广播电视大学,拟引进对象详见《抚州市201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计划岗位表》(附件1)。
(三)职位条件
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法: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6月30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人员(即已被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试用期)进行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相近专业或目录中没有的专业,需经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组织商议确定。
三、报名方式
1、采取电子邮件形式报名,凡符合报名条件者均可自愿报名。
2、报考人员填写《抚州市2019年上半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连同二代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照片或扫描件一并发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招聘岗位及代码”,否则不予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限发一份邮件。已报考人员须按时参加测试。
3、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应以招聘岗位为基数,按1:2的比例形成差额,以体现竞争。低于1:2的比例,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引才岗位。计划调减按照不足1个计划不调减的原则进行并公布。
4、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5日17:00止。考生在测试前三天内,携带三张同底1寸免冠彩照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分批通知)。
5、报名邮箱:fzrsjsck@163.com(已设置“自动回复”功能)。
四、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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