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青海民族大学招聘35人 公告
为补充我校管理教辅工作人员,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青人社厅发〔2018〕2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经省人社厅审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9年,我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5名,其中干事18名,辅导员5名,实验员6名,会计4名,资料员 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青海民族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
四、招聘形式
采取公开招聘形式。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知识功底,符合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具备与所招聘岗位一致的专业学历,修完获取学历、学位规定的所有课程,学业考试全部合格,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并完成报名缴费工作,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9时至4月26日18时,审核时间为4月15日9时至4月28日18时。缴费时间为4月15日9时至4月28日24时。岗位网上调剂时间为4月29日9时至16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青海民族大学资格审查组具体负责,并负责向应聘者做好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的咨询解释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考核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干事岗位、辅导员岗位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依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相应比例总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60%)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加试(写作)环节,并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和加试(写作)成绩相应比例总分(第一轮笔试成绩*40%+加试(写作)成绩*60%)由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最终,以总成绩(第二轮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聘用。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料员、实验员、会计岗位考生,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依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相应比例总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4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60%)由高到低按1:3比例进入业务能力测试环节,并根据第一轮笔试成绩和业务能力测试成绩相应比例总分(第一轮笔试成绩*40%+业务能力测试*60%)由高到低按1:2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最终,以总成绩(第二轮成绩 *6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决定是否聘用。
3.岗位要求精通汉藏双语的,须提前参加学校组织的藏语文字测试,此测试只作为岗位招聘审核条件,不计分。
4.总成绩成绩出现并列的,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无优先条件或优先条件不能确定的,按加试(写作)成绩或业务能力测试高低确定;加试(写作)成绩或业务能力测试出现并列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
5. 各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含60分)不予聘用。
6.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调整岗位招聘计划,相关情况将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进行报考岗位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或考核。
各岗位笔试时间定于5月18日进行,加试(写作)及业务能力测试时间初步定于5月29日至31日进行,各岗位结构化面试时间初步定于6月5日至7日进行。
考核具体时间及其他未尽事宜均以青海民族大学组织人事处网站、青海人事考试网发布的各阶段信息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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