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 在本市设置考点招聘教师139人公告
一、招聘对象>>>岗位表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4月25 日至2001年4月25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5 日以后出生)。
3.社会人员在报名时须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入职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
4.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19年在本市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高中校、初中校职位招聘范围。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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