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研发中心 科级干部招聘1人公告
根据《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文件要求,按照《四川大学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研发中心科级干部选拔实施方案》的相关规定,经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小组同意,现将文化科技协同创新研发中心招聘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级机构设置与岗位数
综合科:科长(1名,正科级)
二、岗位职责
详见附件1
三、任职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老实、公道正派,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进取,勇于创新,能够全身心投入到管理工作中,求真务实,坚持原则,能够直面矛盾,善作为敢担当。
3.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胜任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4.执行能力强,顾全大局、心胸开阔、善于沟通,能团结带领科室同事完成单位交办的各项工作。
5.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强,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魅力,清正廉洁。
(二)基本资格
1.申报科级岗位人员须是学校在职在岗编内人员。
2.新提任科级干部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3.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工作须3年以上,方能申报副科级岗位。副科级干部任职2年以上,方能申报正科级岗位。党政管理人员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申报副科级岗位;聘为八级职员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的,可申报正科级岗位。助理制工作人员转为聘用制后方能申报科级岗位,博士学位获得者转为聘用制后可直接申报正科级岗位。
4.辅导员申报科级岗位的,按照《四川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川大委〔2018〕82号)执行。
5.新提任科级干部,男同志应在50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继续担任职务的科级干部应能任满一届(4年)才到法定退休年龄,即男同志应在56周岁以下,女同志应在51周岁以下,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女同志年龄可放宽至56周岁。
6.本次科级干部选拔的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四川大学机关部处及业务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川大委[2019]21号)发布之日,即2019年4月9日。
四、选拔方式和选拔程序
(一)选拔方式
采取竞争(聘)上岗方式选拔。
(二)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
2.资格审核
3.述聘答辩
4.拟任人选公示
5.上报学校审批
五、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4日—4月26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地点:望江校区行政楼6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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