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学院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 12人公告
因九江学院发展和工作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学科专业技术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九江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急需人才1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1。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全国范围内符合本次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各类人员。
(一)具体招聘岗位年龄见岗位条件要求。
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1日以后出生)。此年龄计算方法适用于本次考试的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所有程序。
(二)符合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并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级要达到岗位要求。
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方可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求具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专业分类按照《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目录中没有的专业,符合岗位需求及专业分类原则的,可咨询九江学院,由九江学院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方可报考。
(三)在职人员(在职人员指的是已被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已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必须在原工作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即2014年4月及以前进入公办学校任教)方能报考。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人员报考,须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其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相关规定中如有聘用服务期限的,须服务期满或在报名结束前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方可报考。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未参加过任何非法组织;
(五)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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