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两江新区考核招聘学前教育教师15 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学前教育教师。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计划
本次考核招聘学前教育教师15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两江新区2019年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教师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
3. 符合《一览表》中岗位招聘条件等要求;
4. 符合体检文件标准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前一天;
7. 自愿在两江新区服务5年及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的人员;曾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等学校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三)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5月14日
2. 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报名。
(1)考生通过网上下载报名表,如实填报《重庆两江新区考核招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和《重庆两江新区考核招聘优秀教师登记名册》(见附件3、4),且报名登记表和报名登记名册填报的信息内容应保持一致。
(2)将附件3、4电子表格文档发送至招聘报名邮箱(对应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不能重复发送,邮箱及联系人见附件1)进行资格初审。
(3)邮件名称要求:姓名+具体岗位。
(二)现场资格复审。
1. 现场资格复审初定于2019年5月15日,具体时间以补充通知公告为准,详见两江新区官网:http://www.liangjiang.gov.cn/,请考生及时查看。
2. 所需材料。
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5)。现场资格复审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3.资格审查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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